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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炮 GB19156-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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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0 标志
产品应设有永久性中文铭牌,标志以下内容:
a)产品名称;
b)型号;
c)额定工作压力或工作压力范围(MPa)、额定流量(L/s)或额定干粉平均喷射速率(kg/s)或单次喷射量(L/次)及允许最大工作压力(MPa);
d)制造日期,出厂编号;
e)厂名;
f)执行产品标准号;
g)对于流量可调式消防炮,应有流量刻度值(L/s)的永久性标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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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8 远控消防炮性能
下一节:
5.9 消防炮拖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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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分类与型号
4.1 分类
4.2 型号
5 性能要求
5.1 外观和材料
5.2 零部件性能
5.3 操作性能
5.4 喷射性能
5.5 水压密封性能
5.6 水压强度性能
5.7 高低温性能
5.8 远控消防炮性能
5.9 消防炮拖车
5.10 标志
5.11 使用说明书
6 试验方法
6.1 外观和材料查验
6.2 零部件性能试验
6.3 操作性能试验
6.4 喷射性能试验
6.5 水压密封试验
6.6 水压强度试验
6.7 高低温性能试验
6.8 远控消防炮性能试验
6.9 消防炮拖车性能试验
6.10 标志检查
6.11 使用说明书检查
7 检验规则
7.1 出厂检验
7.2 型式检验
8 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附录A (规范性附录)消防炮拖车